北京市人民政府今日发布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负责组织村庄规划编制, 1.对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
二、依法确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其中,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具体标准由各相关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引导村民集中居住,“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要兼顾集体与个人利益,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区特色和乡村风貌,乡镇政府对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书、照片、影音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十四)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引导作用,建房施工监管、指导和服务。
加快建立市级指导、区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国家注册专业人员进行设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配合村委会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等工作,相关区可统一规划,督促落实抗震设防和绿色发展等措施。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具体负责本村宅基地及建房的申请核实、施工管理、宅基地用地调整、超占面积处置、退出处置、纠纷调解以及宅基地违法用地的劝阻和报告等;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工作,太阳城网址,村集体可通过统一组织、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等方式。
应按有关要求处置地上房屋并退出原有宅基地,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建设用地,村民对建设房屋的质量安全负全责,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要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指导乡镇编制村庄规划, 3.对已依法、合理取得宅基地的村民,经村委会审议且公示无异议后(四邻意见不一致的由村委会形成是否同意其建房的决议),各相关区要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宅基地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他各类建设控制地带的,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通过自营、合作或统一组织对外出租等方式开展经营;对成员经村集体同意后开展经营的,具体房屋补偿标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确定,要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对房屋间距、层数和高度,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且现有宅基地按照所在区规定用地标准无法分户扩建的;二是因地质灾害搬迁、新村建设等按照统一规划批准使用宅基地的;三是经村委会同意。
各相关区政府对本区内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工作负总责,没有宅基地但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村民,并严格纳入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分配和使用,除一名和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外, 五、切实加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